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检索报告
公民个人信息外泄令人痛恨,随之带来的可能是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社会危害严重。2017年6月1日,两高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或采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并规定了两个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再次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原来的两个罪名,确定了本罪名。 1.《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定罪量刑标准: (1)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 节 严 重 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①行踪轨迹 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②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利用信息实施犯罪 ③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同、征信信息、财产信息 50条 ④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500条 ⑤除3、4以外的信息 5000条 ⑥数量未达到3-5规定的标准 按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 ⑦违法所得 5000元 ⑧履职或服务中获得的信息 25条/250条/2500条/2500元(从重) ⑨曾因此罪受刑罚或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 情 节 特别严 重 量刑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①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这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③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同、征信信息、财产信息 500条 ④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5000条 ⑤除3、4以外的信息 50000条 ⑥数量未达到3-5规定的标准 按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 ⑦违法所得 50000元 ⑧履职或服务中获得的信息 250条/2500条/25000条/25000元(从重) (2)为合法经营而非法购买、收受(除③、 ④以外的信息)情形: 情 节 严 重 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利用信息获利 5万 曾因此罪受刑罚或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 (3)设立用于实施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罚;同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4)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初犯、全部退赃、认罪悔罪 可以→情节轻微→不起诉或免予处罚 确要追究→应当→从宽出发 (5)数量计算 非法获取 → 出售、提供 → 不重复计算 同一公民个人信息 → 不同人 → 出售、提供 → 累计计算 批量数据 → 根据查获的数量 → 直接认定→可去除不真实、重复的 (6)罚金 违法所得的1-5倍。 下面通过检索江苏省地区法院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的相关案例,并对检索案例进行分析,形成一个直观感受。 通过检索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21日期间,在无讼网中以江苏省法院为检索范围,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关键词检索审判阶段的案例,查询出42件相关案例。在排除了重复的一、二审案例以及3件以撤回起诉裁定的自诉案件后,得到35件案例的裁判文书逐一梳理,按照裁判法院、情节严重、实刑缓刑等分别进行归类及数据统计。 一、检索案例裁判法院分析 从裁判法院来看,南京法院11件案例,苏州法院15件案例,,扬州法院3件案例、徐州法院3件案例,宿迁法院1件案例,常州法院1件案例,淮安法院1件案例,无锡法院、镇江法院、南通法院、连云港法院、泰州法院、盐城法院未检索到案例。 二、检索案例被告人身份分析 从裁判结果来看,在35件相关案例中,单位犯的有1件,自然人犯34件,其中,公安局工作人员的有3件,网络客服(经营者)的有3件,其余28件。 三、检索案例裁判结果分析 从裁判结果来看,在35件相关案例中,被告人被判处实刑的有16件,缓刑的有18件,免除处罚的有1件。 2017年6月1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该罪名有了更加细化的规定。由于司法解释刚施行不久,本次报告检测到的数据中,仅有3件司法解释出台后的案例。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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